首页 | 检务动态 | 检察业务 | 以案说法 | 实务研究 | 科技强检 | 检察英模 |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省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提示
时间:2020-01-30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提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来检察机关办理阅卷等诉讼业务的,全部顺延至2月3日后安排;对于春节假期提交诉讼业务办理、诉讼流程查询等申请的,检察机关将在2月3日后及时办理回复,请相关人员保持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对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案件,可以采取电话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依照规定电话告知,并记录在案;可以提供电子卷宗光盘的,对阅卷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电子卷宗光盘。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应及时告知承办检察院,检察机关将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申请诉讼服务,除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诉讼业务外,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12309平台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诉讼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阻碍的,检察机关将及时依法办理。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维护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的公共卫生安全,诉讼参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来检察机关的,请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检察机关将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和设备,及时对卷宗、设备、场所等作相应消毒处理。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9日

公告 更多>>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关于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
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
2017年河南省人民群众满意度网络调查
坚守,即使一路风雨多险阻
谢谢您,帮俺解决了15年的执行难问题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统计总结 更多>>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湖东大道贤山路口 邮编:464000
正义网技术支持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电话:0376-6616678、0376-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