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闻速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按照上级要求,信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三远一网”远程提审,利用钉钉、学习强国线上会议等远程办公办案软件,开启网上办公办案“e”模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新县检察院
2月14日,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公诉人通过与法官、书记员建立视频连线的方式建立“临时法庭”,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法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认罪认罚等焦点问题进行审理,被告人杨某当庭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在这次远程庭审中,经过线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仅用时20分钟即顺利完成了庭审。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共远程提审3案3人、远程庭审2案2人,既保证了案件正常依法高效办理,又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彰显了司法办案的规范化和人性化。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2月12日,信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听取了光山县检察院办理的黄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
在听取汇报过程中,该案承办人通过远程视频就该案案情、存在问题以及案件性质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听取汇报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先后就恶势力定性、犯罪事实等情况向案件承办人进行远程提问,并就下一步补查方向提出了详细的建议。
浉河区检察院
为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办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严格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近日,浉河区检察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了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这种“面对面”、“零接触”的办案模式,避免了人员接触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隐患,提升了办案效率,真正把高检院“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要求落到实处。
淮滨县检察院
“我们是淮滨县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就你涉嫌犯罪事实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2月17日,一场以视频形式展开的远程提审在淮滨县检察院远程提审室进行。
提审现场,该院检察官运用远程视频系统严格按照程序对身处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隔空”开展权利义务告知,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并邀请县文开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到检察机关刑事办案区远程讯问室开展工作,有效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运行,保障了涉诉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持续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