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动态 | 检察业务 | 以案说法 | 实务研究 | 科技强检 | 检察英模 |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未被“隔离”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0-03-08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何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零接触”讯问难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又如何到场?信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就如何落实权利义务告知、提押还押、笔录打印、被讯问人签字按指印、法定代理人到场等问题进行了逐一破解,有效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场景一 

  

  “你好,我们是光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2月19日下午,光山县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室内,案件承办人对着摄像头出示证件和相关文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姐姐也在现场旁听。而在画面的另一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罗山县看守所讯问室里注视着显示屏。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李某今年16岁,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在罗山县看守所。2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光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受理案件后,光山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提前与罗山县看守所进行沟通。承办检察官还专门与李某所在社区沟通协调,并通知李某的姐姐来到提审室,保障远程提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场景二 

  

  “你好,我们是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今天就你涉嫌盗窃犯罪一案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因你是未成年人,需有法定代理人到场,但你家在外省,现在因疫情防控需要,你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今天县团委的工作人员作为你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你是否听清,是否同意?”2月18日,在淮滨县检察院远程提审室,承办检察官对着摄像头向未成年人聂某进行“零接触面对面”告知。而在屏幕那一头,远在息县看守所的被询问人聂某认真地盯着屏幕。

 

  

  

  据悉,聂某今年16岁,因涉嫌盗窃罪被羁押在息县看守所。聂某涉嫌盗窃一案由淮滨县公安局提捕至淮滨县检察院后,该院根据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邀请了团县委的同志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保障了跨区域远程提审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因为疫情形势严峻,你的父母不能直接到场,我会持续关注你的案件。同时,在羁押期间,你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好自身的防护,照顾好自己!”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团县委的同志,对着视频那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切的叮嘱着,让远在息县的聂某倍感温暖,真诚的表示悔改。   

 

  “检察机关使用远程提审实现了在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的“零接触”和“面对面”交流,让我们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有效地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该因疫情而被“隔离”,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检察温度。”受邀作为合适成年人的团县委工作人员说。

公告 更多>>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关于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
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
2017年河南省人民群众满意度网络调查
坚守,即使一路风雨多险阻
谢谢您,帮俺解决了15年的执行难问题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
统计总结 更多>>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湖东大道贤山路口 邮编:464000
正义网技术支持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电话:0376-6616678、0376-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