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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晓:“巧”字当头好办案
时间:2006-09-07  作者:汪海 胡传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在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一间简朴的办公室里,我们见到了周正晓。随着攀谈的深入,我们发现他在善用谋略、善使“巧劲”方面确实有着自己的一套。

  双向阅卷快批“争霸案”

  周正晓大学毕业后被分到批捕科做内勤,每当看到同事们抱着厚厚一堆卷宗叫苦不迭时,他就思考着如何使用“巧劲”,提高阅卷效率,从“浩瀚”的卷宗中解脱出来。周正晓毕业的第二年,潢川县城发生了一起“争霸案”,南北两城的小混混为争夺“霸主”地位,各自纠集数十人,在郊区荒地上发动“南北小战”,当时轰动整个潢川城乡。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一听说涉案人员36人、移送的卷宗达18本,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周正晓怀着对办案的一种好奇心、一种新鲜感主动请缨。

  抱来厚厚一堆卷宗,周正晓赶紧投入阅卷工作之中,他首先是一目十行扫描式阅读,眼睛看到的不是字的笔画,也不是具体哪个字,而是把所看的内容像图像一样一起收入视野,映入大脑,然后凭经验、凭这幅图像上的一两处特征,捕捉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

  在此基础上,他又开始两天一夜的细心研读,并制作了阅卷笔录100余页,绘制出涉案人员分工用图。在案件汇报会上,检委会委员听取周正晓思路清晰的汇报和看完标识准确的绘图后,一致同意周正晓的承办意见,3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批捕,另有6人被追捕。后来,周正晓把这种阅卷法叫做“双向往复阅卷法”。

  各个击破巧破“夹生案”

  初露锋芒的周正晓得到领导的赏识,很快就调到反贪局任侦查科科长。在反贪查案过程中,他把这种“巧劲”发挥得淋漓尽致,只要有案件,他总是“巧”字当先,甚至一些军事上的战略战术,他都活学活用,令同事们钦佩不已,也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

  在查办该县水利部门部分领导贪污一案时,因为举报人,也就是被索贿人,多次到多个部门进行举报,多次找受贿人索要贿款,案件毫无保密可言,被举报人对举报内容了如指掌,心中早有应对之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夹生案”。

  针对这种情况,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周正晓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打开案件缺口。有一天,他专门通知几名涉案当事人同时到检察院,然后分别找他们进行个别谈话,不说案情,专谈“谁先交代问题谁就主动”这一话题,以此造成几名涉案当事人心中纷纷猜测,力争摧毁他们的心理防线。

  这一招果然奏效,第二天夜里,一名受贿数额较小的涉案当事人约好周正晓,悄悄地到检察院交出了赃款。随后,周正晓及时扩大突破口,对涉案人员逐个分化瓦解,调查取证也同时进行,一举立案15件15人,成为该院建院以来办理的最大的串案、窝案。

  环形初查智取“无主案”

  2004年3月,周正晓调任渎检科科长。他把自己理性思考问题的方法做了总结,撰写了《教你初查四招数》一文,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的初查总结为环形初查、选项初查、重点初查、综合初查四种模式,并在办案中进行积极尝试。

  2005年5月,检察院接到举报,反映该县国税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使新源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和新力物质工贸有限公司偷漏税行为得逞。这个国税管理人员是谁,举报人也不知道。这是该院多年来受理的第一起没有被举报人的案件,属于“无主案”。

  周正晓决定采取环形初查,他先从调查两家公司的实际情况入手,采取先以事找人。很快就查明,2003年该县国税局城区税务所副所长刘某和税务管理人员周某分别为两家公司办理免征增值税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人找到后,周正晓马上又转入重点初查,以人找事,又查明刘某等三人在未对两家公司的经营实况、法人代表身份真伪作任何审核的情况下,为他们分别办理了免征增值税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从而为空壳公司大开方便之门,两家公司共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达5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巧用侦查谋略,为突破案件赢得宝贵时间,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周正晓说他还将在办案的方式方法上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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