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务动态 | 检察业务 | 以案说法 | 实务研究 | 科技强检 | 检察英模 |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英模
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候选人展播之—李文涛
时间:2017-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文涛,男,汉族,中共党员,武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76年1月出生,现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甘坐冷板凳,奋笔书华章

   研究室工作期间,李文涛精心组织指导全市检察调研工作,通过实施调研协作区制度、重点调研课题制度等措施,积极推动构建信阳检察大调研格局,主动服务大局和检察业务。四年来,他主持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协作区研讨会6次、参加并点评各县区院组稿会10余次、组织全市调研骨干人才调研写作培训班并主讲3次,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连续三年稳定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青灯黄卷下笔耕不辍,呕心沥血创作出一项项优秀检察调研成果。他所撰写《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的问题与对策》、《化解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启动两难问题》、《创新引领和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追逃案件的证据问题及其公诉对策》、《检察官助理选任管理的思考》等二十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知名法律类期刊《人民检察》、《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刑事司法指南》等杂志报刊公开发表。他还承担并执笔完成《反渎职侵权案件结构问题研究》、《检察环节审前程序研究》等多项高检院、省院重点理论课题。由于调研成果突出,李文涛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首届“全省检察调研人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甘为孺子牛,铁肩担道义

   进入检察机关后,他主办的第一起反贪案件是田某某贪污案,该案从立案侦查到起诉、审判在上半年全部完成,被告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后来,在担任公诉人的几年时间里,他办理各类公诉一审、二审案件近百件,这些案件不但在证据审查和事实把关中做到于法有据、于情有理,而且群众满意度非常高,所办理的案件达到案结事了,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在办理李某故意杀人案中,一审判决后在被害人要求抗轻的情况下他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重,抗诉得到省检察院支持并抗诉成功,二审被告人刑期由无期限减改为无期,由于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充分考虑被害人的权益,得到被害人高度信服,没有发生涉检信访问题。

   在该案办理中,案件发回重审后,李文涛回忆道:“当我再次作为公诉人走进庭前会议地点,听见被害人亲属正在跟法官急切地要求:‘我们还要李文涛检察官做公诉人!’我进来后,被害人母亲一眼看到我来了,立刻走过来说‘您来了,我们就放心了!’,这种感觉、这种期待的眼神、这种信任,我一辈子也难以忘记,时至今日,每每回想起来,总会令我热泪盈眶,并且这也必将成为激励我在漫漫检察之路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

 

甘心做奉献,敬业顾大局

   李文涛积极服务全院工作大局、踊跃参与活动,综合工作成效显著。他认真组织市委政法委布置的“纠正执法活动促进公正执法活动”“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积极参与市院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等,以及省院、市委、市人大等安排的各种文字材料工作,加班加点、埋头苦干,认真撰写大量的方案、讲话、总结、信息等。

 

   武大就读期间,李文涛还担任武大法学院常代会副主任、班级党支部书记; 获得武大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乙等奖学金,武大优秀共产党员,武大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个人感言

   在检察官这个光荣的名称背后,意味着更多的牺牲和奉献;在维护公平正义神圣职责的同时,伴随着无数的平凡与寂寞,也正是这种崇高精神撑起了一代又一代检察官在法治之路上坚毅前行。

公告 更多>>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布政法队伍...
信阳县区检察院2021年拟招录公务员...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信阳检察机关部分县区院招录...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
关于2018年信阳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
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
【政法先锋】张旭:以检察之名守护...
【政法先锋】杜远银:柔肩铁胆守正...
【政法先锋】宋喜东:无畏风雨,向...
【政法先锋】杨丽:有一种信念催人...
【政法先锋】罗艳:爱心呵护少年成...
【政法先锋】检察官易定刚的多彩人生
【政法先锋】秦卫华:让孩子笑起来...
【政法先锋】穆柏川:青春不负检察蓝
信阳市院"两微一端"
信阳检察微信
信阳检察微信
信阳检察微博
信阳检察微博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湖东大道贤山路口 邮编:464000
正义网技术支持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电话:0376-6616678、0376-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