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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1-12-22  作者:陈兆克 付宗强  新闻来源:信阳检察  【字号: | |

【内容摘要】:检察调研工作是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它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认识问题、力量不足等原因,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基层院调研工作的问题进行一定梳理,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 调研工作 存在的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的新课题亟待加以研究和解决,检察调研工作是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它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研究成果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检察机关的自身建设,起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同时, 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是锻炼检察干警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基层检察院由于担负着大部分的检察业务工作量,是调研素材的重要来源,大量的检察实践工作在基层,意味着需要调查研究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在基层的检察工作中,其调研工作是促进检察机关调研工作的基础。然而,基层院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我市县区院大都没有设立专门的调研机构,既使成立了调研机构,也仅12人。导致目前基层检察院的理论研究工作却远远跟不上检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加强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笔者想就此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长期以来,基层检察院重业务,轻调研,一部分检察干警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有的认为调研工作与文秘工作没有多少区别。其实,研究室的职能与办公室职能是有重大区别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行政管理,发挥参谋、助手、协调作用,而研究室主要从事检察上级检察院考核下理论研究。 

二是调研和业务工作脱节。上级检察院考核下级检察院工作,主要看办案数量与质量,案件最能体现检察院政绩。因此,大多数干警认为调研工作是软任务,对理论研究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即便作为任务,要求完成,多数也是为了应付交差,调研的质量不高,研究成果不多。加之基层检察院案件多,干警少,任务重,时间少,每天高效运转,超负荷工作,已是身心疲惫。业务部门干警,直接与案件打交道,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有丰富的感性认识,更能发现法律应用上的困惑和不足,开展调研有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但各由于忙于办案,没有及时、充分转化为调研成果。而专门的调研人员又远离一线工作,无法通过接触办案实际发现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专题,这种情况使办案与调研严重脱节,造成 调研资源的浪费。

三是干警存在畏惧心理。谈起写材料,有的干警直喊头疼,认为深不可测,无处下笔,从内心深处置自己于不行的境地,缺乏这方面的工作信心,存在一种畏惧心理,干脆避而远之。加上写材料要冥思苦想、加班加点、经常熬夜,默默无闻,不如业务科室干净利落,更容易干出一番成绩来,受到领导青睐。 一些干警虽然对探讨检察工作的积极性较高,对工作中值得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思考了争论了,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缺乏写作锻炼和经验,认为检察理论研究高不可攀,缺乏勤于笔耕,努力进取的精神。一些干警虽有写作的欲望,但,理论功底不够,研究不够深入,泛泛而谈,不深不透,不能充分运用法理,分析、解决问题。 

四是力量不足,调研形式单一。基层院调研工作往往依靠少数几个笔杆子,缺乏广泛的要求和普遍的发动。组织形式上,各自为阵,自发撰稿,缺乏理论研究的氛围。就拿我们院来说,没有单设研究室,调研工作主要由办公室人员完成,办公室的人员又各自有自己的一摊工作,所以在上级院没有硬任务的情况下,不可能也没有时间主动去写调研文章,所以就形成了现在这样只要上级院要求交文章,办公室要么自己草率应付,要么就下去催缴的局面,结果收上来的文章大多也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应付的,质量不高可想而知。 

二、解决的对策 

在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改变这种局面,应当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是理论的源泉。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同样离不开检察理论的有力支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前提,是促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国有80%的干警在基层,80%的案件在基层,基层检察院的一切工作,归根到底是靠基层干警去落实和实践,基层干警对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矛盾和困惑感受最深,感悟最多。因此,基层检察院的干警应具有强烈的调研意识和责任意识,摒弃理论调研工作是专家学者的事的错误认识。 主动地把理论调研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关注检察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积极地调研,寻求解决的办法和对策,并将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改革和促进检察工作、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的现实成果。 同时,要将研究室职能与办公室职能区别开来,与宣传、信息工作相区分。明确研究室主要从事业务性的工作,而不是主要的事务性和服务性的工作,让研究室人员有专职从事调查研究的时间,避免喧宾夺主。 

二要领导重视,广泛发动。领导重视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条件。基层院的领导应将理论调研作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提高基层检察干警自身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检察研究工作作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与部门办案业务工作一起要求,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通过邀请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来院讲课、宣传院内一些调研典型的成功体会等多种手段,使干警认识到,只会办案、不会调研的干部就不是全面发展的干部,并为基层干警理论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培养调研人才,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院领导不仅要积极倡导发动,积极参与部门和干警的调研工作,有的放矢地指导调研。通过广泛发动和督促检查,形成部门重视,人人参与,自觉调研的良好氛围。 

三要营造环境,整合力量。基层院要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为调研人员配备必要的资料、图书,安排一定数量的调研经费。保证调研人员专职专用,专才专用,集中精力从事研究工作,落实待遇,让研究室既留得住人才,又保持合理流动,经常增加新鲜血液,促使研究室多出成果,出好成果。面对笔杆子较少的基层检察院,还可以通过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来组织整合调研力量。因为基层检察干警长期坚守在办案的第一线,拥有大量的检察实务和调研资源,但苦于任务重,时间少,精力不足,缺乏理论功底和写作能力,调研文章上升不到一定的理论高度,而相对较高的研究人员却因缺少基层实践和调研素材,理论文章空洞乏味,若通过二者整合,共同研讨,将会优势互补,成效更大。 

四要勤学苦练,以点带面。基层检察干警工作任务重、时间少,要做好理论研究工作,只能靠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勤思考,多练笔。挤时间,查阅积累相关资料,掌握最新信息,为检察理论研究奠定基础;勤思考,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思考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办法;勤动笔,将调研的设想及时转换成理论成果,成为指导实践的经验和指南。对初入检察理论研究之门的基层干警来说,刚起步时的理论调研文章难免粗糙,只要刻苦钻研,持之以恒,加强学习,勤于笔耕,就会尝到调研成果的甘甜。同时要注重培养重点调研人才。结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人才较为紧缺、调研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状况,应在全院确立一批具有一定调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检察干警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逐渐建立起一支有较强素质的调研队伍,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以点带面,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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