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县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潢川县检察院按照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支持好、服务好、落实好这一重大决策。
一、落实县委决策不走样。动员大会后,检察院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制定《潢川县检察院集中打击 “三违”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专门组织,实施有效的压力传递,把各项集中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干警,把参与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作为检察机关近期的中心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教育干警严格遵守“三违”整治“十条禁令”,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
二、打击“三违”犯罪不手软。全力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为“三违”集中整治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努力破解难题,确保对“三违”行为实行重拳出击,精确打击。开辟检察绿色通道,对构成犯罪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三违”案件,检察机关将抽出骨干力量,优先办理,尤其是阻碍干扰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等妨害公务犯罪案件,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快捕快诉,及时惩治犯罪,绝不允许案件在检察环节滞留。建立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及时派员提前介入,高度重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犯罪问题,对由此而引发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从快从重的办理。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坚决打击,毫不手软。
三、深挖“三违”背后职务犯罪不含糊。严查村、组、个人违法占地,建设“小产权房”;细查非法审批或者土地监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深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小产权房”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尤其要严厉查办“三违”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中消极懈怠等失职渎职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