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正确理解、熟悉掌握、依法执行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严格规范执法,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我院多措并举,以市院组织的考试为锲机,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规则》,化被动要求为主动学习,增强学习积极性,加强相互交流,干警学习热情高涨,效果显著。
一、学习常态化。当前,社会不断进步,知识不断更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上时代的脚步。作为政法干警,必须熟悉掌握新修改的法律知识,才能坚定履行好职责。我院要求干警把《规则》的学习落到平时,结合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强化学习成果。
二、学习主动化。我院注重培养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增强自主学习意识,为广大干警订阅各种报纸、杂志、书籍,满足大家不同的阅读兴趣。干警把学习《规则》当成工作之余的一种乐趣,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之中。干警在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主动相互讨论、沟通,加深影响,共同进步。
三、学习集体化。组织干警以科室为单位集体学习《规则》,相互促进,互相学习。围绕《规则》出题,组织干警参加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并通报考试成绩。组织干警认真备考市院《规则》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