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检察院
不断创新争创检察工作新业绩
息县检察院检察长吕钺
检察官普法进工地
检察长寄语
2014年1至8月,息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22人;对侦查机关开展立案监督8件8人,纠正漏捕6件8人,纠正漏诉7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6件,纠正违法两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今后的工作中,息县检察院将顺应形势,立足县情,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建设、强化大局服务建设、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工作创新,狠抓案件质量,实现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当地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时值《河南法制报》创刊30年,息县检察院检察长吕钺携全院检察干警祝河南法制报越办越好。
坚决打击建设领域的渎职行为
今年6月,息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案件时,发现被告人杜某抵押贷款的4本房产证存在诸多疑点,这些房产证是该县房产所发放的真实证件,但证件上登记的房屋却无从查找。
根据这4本房产证,该院反渎局组织办案人员调查发现,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房产所工作人员付某、王某等4人在没有认真履行审核、实地勘验等监管职责的情况下,审批通过了杜某提供的虚假申报材料,签署发放了房产证,致使其以这些证件为抵押先后从金融部门贷款100万元。案发后,杜某无力偿还贷款及其利息共计139万元。
“他们的渎职行为应该坚决打击!”息县检察院依法查明了县房地产管理所4名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事实,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在该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2012年以来,在查办此类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中,息县检察院制订了翔实的侦查方案,运用“四突出”工作法,共查处住建部门党政干部10人,其他部门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突出调研梳理思路。该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司法解释,并通过与住建等部门座谈,熟悉建设领域的工作流程,准确把握犯罪的易发环节、责任划分、取证方向及罪与非罪的界限。
突出方法摸排线索。该院采取灵活的方法,通过对工程建设领域档案等材料进行调查,尤其是从相关文件的“漏洞”中摸排线索。
突出取证快速突破。该院要求干警加强初查工作,实现办案重心前移,尽可能获取较为充分的证据材料。同时,适时采取强制措施,推动案件快诉快办,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突出协调扫除障碍。该院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等上级机关的沟通协调,以消除办案阻力,从而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着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息县检察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地探索担当“服务员”角色的新途径、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至8月20日,息县检察院针对当前城镇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开发经营房地产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和整治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0多份,协助收缴土地出让金等各项费用7000多万元。
6月初,该院积极协调土地等部门,推动了该县陈棚乡易庙村“2011年度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重新施工。此项目顺利地平整“空心村”土地300亩,惠及群众1000多人。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成立了11个驻村工作队,分别深入张陶、孙庙等乡镇走访调研,重点是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新农村建设,帮助群众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及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工作队召开各类座谈会20多次,走访人大代表2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多件,落实或督促“实事”4件。
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的“应当加强法制宣传”的建议,该院推行“观、听、看、议”四位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模式,并适时推出“倡廉警示周”活动,同时结合“进机关”等五进入专题预防活动,先后在20多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该院在贯彻落实全县城镇建设、招商引资、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中,先后制定了《关于服务全县开放招商保护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等七项规范性文件,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狠抓落实。该县县委、人大常委会等领导机关对这些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分别作出重要的批示。
同时,该院扎实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突出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等专项活动,办理此类案件6件11人;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建立了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筹备建立乡镇检察工作联络站,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司法警察:反腐查案“好搭档”
今年5月份,息县检察院指定法警大队秘密对两名村干部涉嫌贪污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经过10多天,该大队初步查明,2013年3月至9月,村干部张某、王某二人借发放“良种补贴款”之机,私自截留并私分此款3万元。接着,该大队将此案移交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法警又充当办案“搭档”,配合反贪干警完善固定证据链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出警任务。
8月13日,张某、王某贪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当地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该案是由法警参与初查、配合侦查直至侦查终结的,从立案到起诉仅用时两个月,证据确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我院在法警担当反腐查案‘搭档’的情况下,实行检警一体化侦查机制的又一范例。”该院检察长吕钺说。
今年年初,息县检察院出台《检警一体化侦查机制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法警除正常履行职责之外应参与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的工作机制,也为其拓宽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所谓“一体化”侦查机制,即是将法警纳入反腐查案力量,法警参与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定位是“检察长交办、检察官领办、履职和监督”,着重发挥法警参与初查、配合侦查取证、追逃保障等作用。
据了解,2014年以来,息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多个,参与侦查案件8件,执行各项出警任务120多件次,并确保无安全事故。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警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