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商城县检察院监所科干警专程赶到该县关庙乡王秀英(化名)家中,向其说明她的儿子张治国(化名)目前不适宜解除强制医疗的相关情况。“我也是念子心切,给你们添麻烦了。既然我儿子出来后还有危险,那就让他继续在医院吧……”听后,王秀英说出了这番话。
现年63岁的王秀英早年丧夫,膝下有两个儿子。二儿子张治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已有10余年,每年都会发病一次,每次持续2个月左右方能缓解。不发病时,张治国的行为表现正常,也能干农活。一旦发病,张治国就会变得多疑、冲动,甚至会殴打、追砍他人。
2015年9月的一天,正在发病期的张治国在村头又哭又闹,其哥哥见状欲将其带回家。张治国认为哥哥是在攻击他,便将哥哥打倒在地,并骑在哥哥身上手持砖头反复进行殴打,致其哥哥不治身亡。
该案件移送到商城县检察院后,该院认为,张治国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其系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对其进行强制医疗。2015年10月,该院向法院提出对张治国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随后,法院作出对张志国进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今年3月的一天,王秀英到张治国接受强制医疗的安康医院看望儿子,见张治国的病情有所好转,王秀英执意要求带张治国回家。
面对这种情况,安康医院立即与商城县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取得联系。干警到场后,一边稳定王秀英的情绪,一边联系法院对张治国的病情进行诊断评估。经过专业评估,张治国仍处于病情不稳状态,目前不适宜解除强制医疗。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这次强制医疗执行纠纷成功化解,得益于我院出台的强制医疗执行监督‘3+1’联动机制。”该院副检察长吴忠恒介绍说,今年初,该院针对强制医疗执行过程中诊断评估随意性较大、病人家属知情权缺失等问题,推行出公、检、法及医院为主体的强制医疗执行监督“3+1”联动机制。即由检察机关牵头,居中调度,统筹部署;法院确定诊断评估时间、评估机构;公安机关负责被强制医疗人出院后的安保工作;医院做好治疗和定期诊断评估,建立病情定期通报制度,保障病人亲属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