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傍晚,一辆检察机关警车开进息县看守所,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而潜逃三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季某被抓获归案。这是息县检察院推行“检警一体化”机制以来,该院抓获的第6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2015年11月,息县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信阳市某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季某为获取工程项目,向该市有关政府部门送礼几十万元,季某的行为涉嫌单位行贿犯罪。同年11月21日,息县检察院决定对季某立案侦查。
为尽快突破此案,息县检察院启动了“检警一体化”机制,抽调该院司法警察协助反贪部门进行侦查。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办案人员调取了季某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相关单据,同时获取证人证言10余份,证据链条逐步得到完善。
在准备传唤季某时,季某却不知所踪。于是,息县检察院成立追逃专案小组。追逃小组围绕季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摸排,分析研判搜集到的有关信息。除此之外,专案小组多次到季某家中,希望季某的家人能够劝其投案自首。今年初,该院把季某的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3月24日,我们经过走访得知,季某在深圳市有一处登记在别人名下的房产,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情况,此处也是他平时的落脚点。”该院法警大队队长李胜利说,根据这条信息,很快将季某锁定并抓获。
据悉,为拓展法警职能,2015年初,息县检察院制定了《司法警察参与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意见》,建立“检警一体化”机制,明确了司法警察协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责、范围、权限及工作程序,并将司法警察分为警务、查案和追逃三个分队。
《意见》规定,警务分队的职责是参与询问、讯问,执行传唤、搜查、看管、提押,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等;查案分队则编入反贪、反渎等部门的办案小组,参与初查案件线索,配合协助承办案件检察官侦查、取证等,并保障办案安全;追逃分队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通过信息台账、亲情规劝、专项行动等方式,展开追逃抓捕工作。
“建立‘检警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让在逃犯罪嫌疑人无处遁形。”该院检察长吕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