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息县民政局局长(副处级干部)黎璞贪污、受贿、单位受贿罪一案,在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罗山县检察院指派员额制检察官陈愚华、刘琼出庭支持公诉,信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范伟、副科级检察官郭承辉莅临指导庭审应诉工作。
该案系信阳市监察委成立后办理的首起副处级干部留置案,也是罗山县院受理监察委办理留置措施后移送的首例案件,更是该院成立职务犯罪检察组实行职务犯罪捕诉一体试行后首起案件。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方准备充分、出庭规范、示证质证有条不紊、逻辑严密、辩论要点准确突出,说理透彻,展现了公诉人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黎璞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信阳市监察委办案人员列席法庭旁听案件审判过程,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