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玲姬,31岁,中共党员,现任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她先后取得“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检业务标兵”、“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马玲姬同志参加河南省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最终取得了第十届“全省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一、马玲姬同志本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自她从事公诉工作以来,累计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00余件500余人,其中有不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例如所办理的吴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被告人拒不认罪且气焰嚣张,在讯问以及开庭审理过程中,多次公然指责、教训公诉人,马玲姬不输气势、迎难而上,该案经过起诉、上诉、发回重审、抗诉几番周折,最终被告人吴某某获有罪判决,且经抗诉改判刑期的幅度达七年零六个月。

二、马玲姬同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能够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因为其坚信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真理。
她常说:“作为一名公诉人,要做到秉公执法、廉洁为民,就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在歪风邪气面前决不能屈服。”她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工作中,不乏有当事人通过托熟人找关系请吃送礼,以请求给予特殊关照,马玲姬总是说:“你请我吃饭给我送礼,我也不能给你解决问题,案件还是要依法办理,请回吧,不必浪费钱财和精力了”。

三、马玲姬同志既是一名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也是人妻、人子、人母,追求完美的她力求扮演好每一个角色,对事业始终兢兢业业、对家庭力求无愧于心。
记得有一次,她在外地出差期间接到上级院赴县开展宣讲活动的安排,马玲姬下高铁后直赴县里,连夜准备宣讲活动材料,甚至没有回家看一眼数日未见的年幼孩子。即使她几乎已经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但她依然不忘坚持给自己充电,以提升业务素质和综合修养作为确保工作质量的重中之重,案头上摆满的业务书籍就是她工作闲暇的读本。

个人感言:
“公诉人的工作模式可以用“办公室、法庭、看守所”三点一线来形容,虽然偶尔被误解、有时受委屈,但每一个公诉人心中的信念必定始终如一——“无偏袒,无私心,只认合法合理;不欺下,不媚上,唯凭一片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