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度部分县区院检察长
向市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议的通知
潢川、商城、新县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院领导同意,拟定于本月底召开2011年度部分县区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述廉的县区院。参加这次述职述廉的县区院为:潢川县院、商城县院、新县县院。请上述三个县院的检察长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将本单位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以书面的形式一式65份于12月26前报送市院政治部。
二、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议地点及参加人员。会议地点拟定在市院机关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为市院领导,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副处级干部,市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述职述廉的县院检察长和一名工作人员。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讲评意见的形成。市院政治部将3位检察长的《述职述廉报告》提前分送上述参加会议的人员,并请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副处级干部、市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述职述廉报告,结合平时对3个单位工作情况的了解,对3个单位的部门工作分别提出讲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2月28日下午17:00前呈报分管的市院领导,同时送政治部干部人事处;市院领导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分管各部门的讲评建议,分别对3个单位形成4分钟的书面讲评材料,用于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议时进行讲评。
四、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会议的程序。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按照“报告工作—市院领导讲评”的工作程序进行。每位检察长述职述廉时间为20分钟;每位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后,市院领导随即进行讲评,每位市院领导讲评时间为4分钟。最后由刘建国检察长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总结讲评。
市院政治部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