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结束后,罗山县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听取专题汇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卫东要求公诉部门要以办好案件为基石、找准问题为关键、做细工作为抓手、带强队伍为保障,扎实做好2013年公诉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内外沟通机制,夯实证据基础。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络。庭审前,对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案件证据不足以及对证据存在疑问或看法不一致的,公诉部门要主动进行沟通、探讨、交流,会同分析证据,对确实需要补充的证据迅速补查,在定罪证据标准上尽力在庭审前达成共识,切实防止发生无罪判决。二是做好风险评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所办案件信访风险的复杂性、敏感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做好不起诉、不抗诉案件说理答疑工作,加强矛盾疏导,防止问题激化。三是加强一体化办案工作,提高自侦案件公诉效率。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要及早从公诉角度提出侦查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协作配合,减少退补率;加强起诉后协调,防止庭审工作出纰漏,确保有罪判决。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购置多媒体示证系统、远程讯询问系统、案件视频汇报系统等现代科技工具,以适应介入引导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和出庭等工作需要。五是着力提升公诉人业务素质。始终把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放在公诉工作最重要的位置,积极通过开展诉辩对抗、新法测试、开展研讨培训等方式促进公诉干警学习新的法规和解释,增强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不断提升公诉人员的法律素养。